根据现行的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(免)税管理办法,外贸企业在出口退(免)税备案环节有何调整?
答: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将原有规定中出口退(免)税备案、特定业务备案(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、免税品经营企业备案、委托代办退税备案、先退税后核销资格申请)5张备案表单简并整合为1张通用的《出口退(免)税备案表》,实现备案事项“一表通办”,归集研发机构等8类特定主体备案时需要提供的附送资料,形成1张《出口退(免)税备案附送资料清单》,实现附送资料“一单明确”。
根据现行的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(免)税管理办法,外贸企业在出口退(免)税备案环节有何调整?
答: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将原有规定中出口退(免)税备案、特定业务备案(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、免税品经营企业备案、委托代办退税备案、先退税后核销资格申请)5张备案表单简并整合为1张通用的《出口退(免)税备案表》,实现备案事项“一表通办”,归集研发机构等8类特定主体备案时需要提供的附送资料,形成1张《出口退(免)税备案附送资料清单》,实现附送资料“一单明确”。